未來學是20世紀40年代中期在歐美國家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的綜合性學科。雖然在1901年時,英國作家威爾斯(H.G. Wells)已提出「一種關於未來的科學」的觀念,強調遠見思維以投入即將來臨的未來,但並未引起太大的反應。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僑居美國的德國政治學教授奧西普.弗萊希海姆(Ossip K,Flechtheim, 1943),力主建立一門「未來學」,認為未來學是知識的新分枝。 未來學橫跨社會學、政治學、哲學、經濟學、軍事科學、生態學、環境科學、人口學、數學、資訊科學、系統工程等領域,它包括二大部分:一是基礎理論研究,即未來學基礎理論、方法論、理論觀點、流派、未來學家及其思想、未來思想發展史等;二是應用研究,即實用預測技術和預測方法及其應用,包括趨勢分析、未來願景的藍圖打造、策略規劃、政策分析、評估分析等。
未來學的三個基本內涵 藉由對未來的思考,在越來越不確定的世界裡,提供一些「向前思考」的模式,作為未來的指引,此種指引的方式可用不同的方式呈現。例如劇情描繪 (Scenarios) 對各種可能的未來提供劇情的說明:包括最佳的可能、最佳的或然、最差的或然、最差的可能等,以提供人們選擇的可能。此外對於越見複雜的世界,「未來研究」既可進行長程的預測,且可進行短程的計畫,將被動的「或然的未來」(Probable Future) 和「可能的未來」(PossibleFuture) 轉變為積極的「適宜的未來」(Preferable Future)。此即未來研究中所謂的「3P」。 至今,關於未來學的研究課題固然有多種不同觀點,但是在學科建設方面,至少在三個方面建立了基本共識:
1.或然的未來(Probable Future)
承認未來學是以發展著的事物為研究對象,而把研究的著眼點向前延長,著重了解即將發生或出現的是什麼情境。
2. 可能的未來(PossibleFuture) 肯定未來研究對象的可知性。僅管未來發展風雲變幻,有著不確定性的特點。但是,未來是可知的,人們借助一定的手段,可以得出未來的概率性結論或事物發展的導向。
3.適宜的未來(PreferableFuture)研究事物發展的未來,立足點在現在,用科學的方法和態度進行質性和定量研究,為創造未來提供最佳方案。
此外,未來學中仍有另一「3P 」觀念,即:研究「現在」(Present):包括研究最近的變遷及思考當下所面臨的情況。
研究「過去」(Past):特別是我們所使用的歷史預測法及由此所獲得的預測結果。 激勵「前景」(Panoramic):促進整合的思考、整體觀、系統性思考、及廣度的觀點。 「未來」的進行有助於對於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理解、認識與發現,更重要的因此提供人們獲取對未來的全面性看法並進行未來導向的抉擇。
本文引用自: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40112000016KK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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